我会被杀死在沙漠中,被他们随便挖个洞埋了。
杜雷会在他保镖护卫下,回到他那些美女身边,继续坐他那辆银灰色的凯迪拉克往来拉斯维加斯和洛杉矶;而我的尸骨会被沙漠里的动物掘出,在冷冷的月光下为争食我的骨头而大打出手。
对伊莉莎白而言,这样根本就复不了仇。
跟在杜雷身边的保镖,是训练有素的杀人机器;而我,只是训练有素的小学三年级老师。
现实毕竟不是电影。
当我驶离改道路段回到高速公路,通过&ldo;施工路段终点,内华达州政府感谢您的合作&rdo;的告示牌后,我这样提醒自己。
如果我真的相信电影,误以为我这个秃头又近视的小学三年级老师能像克林伊斯威特,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话,那就根本复不了仇,永远也不能。
但是,我真的复得了仇吗?我能吗?
我虽然想拿着枪跳出车外,赏给他们三个一人一颗子弹。
但是,我从十六岁以后就没再碰过枪了,而且完全没有使用手枪的经验。
就算在电影里,那些强盗们也都有同伙,才能做到这样的事。
他们至少有八、九个人,分成两组以无线电联络,还有一个人在高速公路上监视,确认目标车已按照他们计划驶入叉道,完全陷入无援之境。
这样的情节,可能是某个重量级的剧作家,坐在自己的游泳池畔,一手拿着清凉的饮料,一手拿着品牌钢笔,沉思良久的成果。
即使像他那样有经验的人,在剧中仍得安排一小群人以完成劫盗计划。
而我,只是孤零零的一个人。
这只是一时的胡思乱想,不会成功的。
那么多年来,我不知道乱想过多少次,想象把毒气送入杜雷的空调系统内,或在他洛城的别墅里安置定时炸弹。
我甚至想找来强力火箭筒,趁他在七十一号公路向东回拉斯维加斯时,一炮把杜雷连同他的凯迪拉克射成火球。
最好还是放弃这些想法。
但是,这些念头总挥之不去。
&ldo;拦下他!&rdo;在我心里,有一个声音说:&ldo;拦下他,就像牧羊犬拦下母羊一样。
把他引到荒无人烟处,然后杀了他。
把他们全都杀了。
&rdo;
没用的。
就算我不顾一切,但有一点我不得不承认:像杜雷活了这么久的老狐狸,对求生自然有一套过人的本事。
就算我在路旁设立假的改道标志,但是杜雷和他的手下一定一眼就会识破。
&ldo;他们今天会上当的。
&rdo;那个声音继续说:&ldo;他们不会想太多,就像玛丽的小羊一样,乖乖照着你的指示走。
&rdo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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