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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质鞋面的纹路考究细腻,鞋头的橙色色块明亮饱满,看着让人高兴。
排线是整齐紧凑的,鞋带的穿孔小巧可爱,经典的标志印在外侧,以拓着AIRJORDAN的飘带与长翅膀的篮球为组合,翅膀很大,扑棱扑棱地飞进裴元的心里。
嘴上说要还回去,但他的手一直没离开鞋面。
丹拓坐在床边擦枪:“你喜欢它就不要还。”
“能显摆一次我已经很开心啦。”
裴元轻手轻脚地坐在杀手旁边。
他们周围是十几条枪,像摆摊卖假货,黑的霸道,木头色老气,银枪最酷,大部分是中规中矩的军绿色;有的枪柄上涂了迷彩,有的看起来很旧了,枪柄和枪管都有不同程度的磨损。
裴元还找到了那只银色的小提琴盒,里面装了一支秀气的老枪,木制枪托,枪管细而短,机框锈得厉害。
裴元把它拿起来,有点沉,他得两手抱着。
程西说丹拓在缅甸参加战争。
所以,这很有可能是上过战场的枪。
裴元不由得对这杆枪产生了敬佩之情。
“这个叫什么?”
男孩问。
“自动步枪。”
杀手说。
“它有名字吗?”
“56式。”
“一共有100式吗?”
裴元扣了扣扳机,没有什么反应:“没有装子弹呐。”
丹拓指了指空荡荡的机框:“没有装弹匣。”
裴元摸摸鼻头,害臊了,他哪里知道什么地方装弹匣。
丹拓把他手里的枪接过来,从小提琴盒里拿出黑色的弹匣装上:“这是我的第一把枪,在缅甸的时候打仗就用它,很好用。
扣动扳机可以连续地发射子弹,杀伤力很大,也可以把它调到一次只打一颗子弹。
这里,有一个‘单’字,把快慢机往下拉一档到就可以变成一次只打一颗子弹了。
这里是快慢机。
这是中国人做出来的,和美国枪一样好用,更便宜,所以后来缅甸人大量用这种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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